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同工同制”何时“同酬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劳务派遣滥用

2011-10-28 09:13| 发布者: 还是那片枫叶| 查看: 1452| 评论: 1|原作者: 还是那片枫叶

摘要: "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完全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徐硙 华春雨)“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完全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下午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过程中,胡彦林委员提出的劳务派遣被滥用的问题得到与会委员普遍关注,“同工同制”何时能够“同酬同权”这个问题被委员们频繁提及。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职工权益、提升中国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不过,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陈斯喜委员曾参加两个省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他说,从检查的情况看,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存在着过滥的现象,“许多劳务派遣工的使用都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很多都在主要或长期性的岗位上”。

    金硕仁委员表示,劳务派遣的滥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存在着生产一线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一些企业的劳务派遣工占职工的比例近50%,使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受到严重影响。

    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劳务派遣被滥用,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同工不同酬,同制不同权”。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委员们表示,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劳务派遣工劳动报酬低于所在单位的正式员工,有的只相当于正式员工的一半,甚至更低。

    陈斯喜表示,劳务派遣工使用过滥,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使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也导致劳务派遣工得不到足够重视,很难得到应有培训,职业发展空间很小。

    “总体来讲,劳务派遣工不管是非公企业使用还是国有企业使用,滥用以后都是弊大于利的。”陈斯喜说。

    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委员们集中提出了抓紧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和管理的建议。

    郑功成委员说,应该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来明确劳务派遣的确切含义及适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单位其实更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应该强化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确保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具备保证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各种权益的资质与实力。(完)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圣保罗约翰 2011-10-29 16:48
我是吉林省延吉市被害出租车司机刘广胜的弟弟,我哥哥是2007年1月28日1时许,被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栾胜宽的亲属打死的,(栾胜宽的职务是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在他的保护下杀人凶手至今没有抓,栾胜宽还指挥公检法消毁证据,颠倒黑白,,弄虚做假,掩盖事实真相。我告状告了四年没有人管,我不知到是谁在给栾胜宽撑腰?我不知到是谁在给栾胜宽当保护伞?这就是中国的法律、这就是中国的人权、这就是和谐中国。


查看全部评论(1)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4-29 02: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