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新疆10月1日起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2011-10-2 00:42| 发布者: 还是那片枫叶| 查看: 1032| 评论: 0|原作者: 还是那片枫叶

摘要: 从10月1日起,新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取代沿用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相关服务,办理相关事务,实现“一证在手,全疆通行”。 ...
    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1日电(记者潘莹)从10月1日起,新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取代沿用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相关服务,办理相关事务,实现“一证在手,全疆通行”。

    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新疆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按照居住证“一证多能”的要求,教育、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履行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职责时,将赋予流动人口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使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之中,逐步使流动人口享受与本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均等化政策待遇。

    与此同时,居住证将通行天山南北,即在新疆任何地方申请的居住证,变更住址后,只需到当地社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签注即可使用,无需重新申请。

    目前,新疆各地正在加紧建立和完善具有信息采集、整理传递、分析预测、定期发布等功能的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近年来,新疆流动人口逐年快速增长,到2010年已增至609万,约占新疆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完)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4 19: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