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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到“十二五”期末,中国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这是中国政府网30日全文刊登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意见同时指出要继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补助地区范围,加大地方政府补助力度。 意见提出要从确保土地供应、增加政府投入、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以及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五方面予以支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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