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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刚果(金)使馆经商参处 据刚果(金)国家电视台2月12日报道,刚果(金)总统约瑟夫·卡比拉2月11日签发总统令,批准由刚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今年2月4日讨论通过的《关于大型合作协议和合作项目税务、海关、附加税、非税收入和外汇制度优惠政策法案》(简称大型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法案)。出台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来刚投资兴业,参与刚政府制订的重建计划的实施,将刚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更多的社会青年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该法案规定,在刚果(金)投资额达10亿美元以上并承担一定社会与环保责任的合作企业和合作项目可免除应缴纳的直接或间接国地税、关税和进出口税等各类税费,但增值税、矿业入门费、外籍人员薪酬特别税、矿区使用费等25种税费仍需缴纳。 在外汇管理方面,刚政府承诺,依据现行外汇管理制度,允许大型投资企业和合作项目在刚境内自由开设银行外汇和本币账户,并允许其自由转移资金及收入。 此外,作为过渡性条款,该法案还特别规定,刚政府在颁布本法律前已与外国企业联合体签订的合作协议,特别是2008年4月22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注:特指“华刚矿业+基建”合作项目协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和承诺将继续有效,直至项目结束为止。 该法案的颁布,为华刚公司此前已享有但未得到法律确认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确保华刚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规避投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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