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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巴黎10月13日专电(记者江珍妮)法国政府近日颁布最新法令,规定申请加入法国国籍的外国人必须掌握“处理日常生活所需的语言”,并出示相关文凭或证明书。 这项规定将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涉及“通过归化入籍或以与法国人结婚方式申请加入法国国籍的外国人”。 目前,入籍申请者的法语水平是通过与政府工作人员面谈的方式测试。新规实施后,申请人必须出示被法国官方认可的相关机构颁发的语言文凭或证明书,以证明自己的语言能力。法语水平必须达到相当于法国初中毕业生的法语听力、口语和书写水平。 据统计,2010年共有13万名外国人加入法国国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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