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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9日电 为期4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蓝图。 28日晚间,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得以公布。在这篇1.6万字的文件中,许多新的概括、新的提法、新的名词,让人耳目一新。有专家表示,从其中一些关键的字眼中,可以窥见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如何升级。 有分析指出,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治政内涵的丰富和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凸现了法治在治政中的主导地位,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需要跟进的一步。 《决定》提出,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向外界传递何种讯息?《决定》中,立法改革的亮点值得关注,提及要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未来将从哪些方面进行立法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未来将对官员权力形成怎样的约束? 针对上述问题,中新网邀请到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伟东,于10月29日上午12时30分做客《新闻大家谈》,为广大网友详细解读相关话题,敬请期待。 杨伟东: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0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剑桥大学、伦敦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高校兼职教授和研究员。兼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等一些地方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近百篇。主持、承担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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