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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 9月9日,省安监局发出《关于推荐隐患排查专家的通知》,请各有关企业推荐隐患排查专家,决定充分发挥专家在查隐患促整改中的作用,组建隐患排查专家库。专家既可以是管理人员也可以是一线退休人员。 专家任职条件涉及六个方面,包括: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熟悉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安全生产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经历累计8年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中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年龄不超过63周岁(两院院士、特邀专家除外)。 通知请各相关企业对照专家任职条件,按照行业领域,直接向省安全监管局对口业务处(室)推荐专家。重点在大中型企业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且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中推荐,保证可随时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也可以推荐一部分具有安全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 (记者 刘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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