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山西洪洞兴唐寺乡党委书记等人酗酒滋事被处分

2014-9-4 00:00| 发布者: 黄小编| 查看: 257| 评论: 0|原作者: 黄小编

摘要:  记者3日从山西省临汾市纪委获悉,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等9人因酗酒滋事受到撤职等处分。
 来源:新华网
记者3日从山西省临汾市纪委获悉,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等9人因酗酒滋事受到撤职等处分。

  近日有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8月31日中午,李静丽等人在一家饭店酗酒滋事。对此,省市县党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等9人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外出吃饭,损坏他人财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有关方面研究决定,给予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撤销乡党委书记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建议依法撤销其县政协委员资格,建议依法罢免其乡人大代表职务。给予兴唐寺乡纪委书记刘斌撤销乡纪委书记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乡人大代表职务。给予兴唐寺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蔺晓军,兴唐寺乡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周文跃,兴唐寺乡林站站长王碧玉,兴唐寺乡纪委副书记卫东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兴唐寺乡人民政府临时人员李蒲蒲、苏玉峰两人进行批评教育。(记者叶健)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4-28 19: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