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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25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引发市民热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刘曙光针对市民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 居住证门槛合不合理? 回应:设置办证门槛主要是为了保证居住证的含金量 过去,办理居住证没有门槛,但《条例(草案)》则设置了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的门槛。不少市民对此表示不理解。对此,刘曙光解释说,设置办证门槛主要是为了保证居住证的含金量——在同量公共服务供应条件下,设置办证门槛后,持证人就能享受比较多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刘曙光表示,设置办证门槛,也是按照中央要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需要。 据不完全测算,在设置办证门槛后,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约为300万-500万,远远少于现有的2100万张居住证的办证规模。刘曙光表示,办证规模急剧压缩,一方面是大量在深居住半年以内的流动人口不需办证,另一方面是一些没有相关服务需求,如无子女须申请义务教育等的人员也不需办证。 无法购买社保影响办证? 回应:我市职工购买社保无法律政策障碍 有市民对无法购买社保会影响办证表示担忧。刘曙光认为这属于对相关政策的误解:“我市对于自由职业者购买社保并不存在任何法律、政策障碍,即使是职业股民等自由职业者,也同样可以购买社保。” 持居住证也享受不到公共服务? 回应:符合条件持证人可享户籍居民待遇 针对有市民认为,过去居住证持有人似乎并没有享受到什么特别的公共服务的疑问,刘曙光表示:“今后的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更多原来只有户籍市民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务,如申请困难救助等。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草案)》还规定,持证人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与深圳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因年龄等问题无法入户,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愿入户的,达到了一定条件,也可以完全享受户籍市民待遇。”按照《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市政府还可根据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对持证人享受服务范围进行调整,不断扩大可享受公共服务的范围。 持居住证必须每年一次签注? 回应:将简化签证程序 今后居住证持有者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签注,这一问题也引起很多市民的关注,认为增加负担。对此,刘曙光表示,居住证签注最理想的状态是市民发个短讯就可以实现签注。“就像信用卡到期了,通过电话就可以实现续卡,今后居住证签注也一样,只要相关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就发个短讯给持证人,持证人回复短讯就可完成签注。我们和市公安局沟通过,这种签注方式,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记者 周元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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