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我国国债预发行券种扩大,交易场所合规即可开展交易

2014-6-24 01:16| 发布者: 思齐| 查看: 339| 评论: 0|原作者: 思齐

摘要: 2014年06月21日 08:24:09 来源: 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国债预发行券种由7年期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包括1、3、5、7、10 ...
   
2014年06月21日 08:24:09

来源: 京华时报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国债预发行券种由7年期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包括1、3、5、7、10年期的全部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

       国债预发行,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财政部等三部门此前于2013年3月发布《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启动我国国债预发行试点。当年10月,国债预发行交易在上海证交所正式推出,初始仅有7年期记账式国债为首批试点券种。

      按照规定,国债招标日前4个法定工作日至招标日前1个法定工作日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此次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关键期限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指出,交易场所符合《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规定后,即可开展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2 00: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