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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之际,审计署24日公布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首次大范围披露了中央部门单位会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了超计划、超标准以及转嫁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 尽管这次公布的主要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前的情况,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 从厉行节约、精简会议角度,现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都明确提出,要严格审批会议和出国(境)任务,并纳入计划管理。 但从审计署公布的情况看,半数以上中央部门单位都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一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高达200多个,有事后补报计划的,也有自始直终未经批准的;而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的问题也很普遍。 此外,在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一些部门单位还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天数或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等问题,也违反了现行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中央部门单位召开会议所需的房租、伙食、交通、办公等费用,以及因公出国(境)所需经费,都有明确标准;同时,要求会议应在定点饭店召开。 但审计发现,半数以上部门单位都存在超定额标准列支会议费的问题,以及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还在会议期间安排与会人员参观风景区,并在会议费中承担部分费用。有的会议没有召开却虚列会议费。 此外,部分中央部门单位的出国(境)团组也涉及经费使用不合规,包括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等。有的部门一年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1300多万元。 根据现行规定,会议费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因公出国(境)的费用也不能随意转嫁给其他单位。 但审计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中央部门单位将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转嫁、摊派给下属单位,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的资助,有的还挤占了其他支出。 其中,有的部门仅一个会议就摊派给其他单位费用100多万元,有的部门一年转嫁给其他单位的出国(境)费用达数十万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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