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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刘奕湛)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等2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第三次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26名,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51起,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263个。 记者13日从公安部了解到,2012年以来公安部已指挥开展两次集中打击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3月7日,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统一抓捕,一举摧毁了数个覆盖面广、涉案人员众多的信息交易犯罪网络。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此类犯罪活动的作案方式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一些部门和行业从业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二是获取信息的不法分子在网上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三是各类犯罪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从公安机关目前已破获的案件情况看,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主要进行四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二是直接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三是实施非法商业竞争;四是调查婚姻、滋扰民众。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组织开展打击行动,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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