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北京拟立法规定大气严重污染时强制部分机动车停驶

2013-1-19 12:00| 发布者: 还是那片枫叶| 查看: 958| 评论: 0|原作者: 还是那片枫叶

摘要: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包括部分机动车停驶在内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北京市政 ...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赵仁伟)《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包括部分机动车停驶在内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经深入论证,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制定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解决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以及部分机动车停驶。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北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空气质量改善计划,逐步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此,将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燃煤总量,减少燃煤污染,逐步淘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企业,实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强化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排放,减少高排放车辆,淘汰老旧机动车;对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各类施工工程、物料运输等应当防治扬尘污染。(完)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1 22: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