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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月16日电(韩乔 海明威 李果)来自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及南传上座部佛教三大语系的约40名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16日在成都参加“佛教生命观研讨会”,谈经讲经,呼吁善待生命。 谈到一段时间以来四川、青海、甘肃三省交界地区发生的自焚事件,与会佛教界人士纷纷表示痛心和惋惜,指出“慈悲”和“不杀”是佛教生命观的核心价值理念。具有2500多年传统的佛教始终以慈悲为怀,把“不杀生”列为根本戒律。作为佛教徒,理应坚持正信,阐扬正见,持戒守法,以大慈大悲之心,善待生命。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指出,佛教是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宗教,既反对杀生,也反对自杀,对劝诱、鼓励和赞叹自杀的行为更是予以严厉苛责和禁止,认为这与亲手杀人的暴力行为无异。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表示,僧人自焚,僧人参与自焚,僧人煽动他人自焚,完全违背教义和戒律,必须反对。 四川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甲登·洛绒向巴指出,珍爱生命是宗教教职人员的根本职责要求,要以因果不虚为准则,明辨是非,正信正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说,宗教作为人类精神信仰,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对“生命”的重视,体现对生命的关爱和拯救。这尤其在佛教“不杀生”的观念上得到了典型体现。爱惜生命,是宗教信仰对人生态度的基本底线。 针对境外一些人散布的言论,与会代表从佛教教理教义上进行了研讨。 针对自焚不违背佛教戒律的言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祜巴龙庄勐指出,自杀是违反戒律的愚痴行为,为自杀行为提供条件和方便,与亲手杀人无异,是佛教戒律中最严重的犯戒罪业。 针对自焚是非暴力的最高形式的说法,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认为,制造自焚事件是以极端的形式给自身造成严重伤害、给他人带来恐惧、给社会造成恐慌的行为,怎会不属于暴力?无论释迦牟尼佛,还是历史上的祖师大德,对这种极端残忍、触目惊心的行为,都是明确给予谴责的。这种行为与佛教展现的慈悲精神和菩萨心肠显然相距甚远。 针对自焚能成佛的说法,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指出,佛教认为死亡有三种,寿尽而死、福尽而死、非时而死,自杀即属于非时横死之一种。很难想象竟有人将这样的话与倡导慈悲智慧的佛教联系在一起。 针对自焚可以为根本上师增寿的说法,与会佛教人士指出,自焚会给根本上师增寿的说法毫无依据。从佛教因果的道理看,慈心不杀,利益有情众生,才是健康长寿之道。(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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