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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卢国强)北京警方将从2013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警方介绍,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为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1月1日起,北京警方将首先以燕山、亦庄开发区为第一批实施单位,面向群众受理证件采集指纹信息、发放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其他区县将在当年内逐步推开。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仅限于在公安机关内部运行,而且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据介绍,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身份证的公民,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以正常使用。对于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新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 记者了解到,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利于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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