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央行: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全面铺开

2012-6-14 12:14| 发布者: 还是那片枫叶| 查看: 723| 评论: 0|原作者: 还是那片枫叶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12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六部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上报的企业 ...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王培伟、王宇)中国人民银行12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六部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上报的企业名单基础上,联合审核下发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名单下发后,中国境内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据悉,此次审核确定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共计9502家。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应依托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存放境外。六部委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强管理。六部委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有关情况及六部委掌握的情况,及时对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2012年3月,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明确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对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人民银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已达2160亿元。(完)

飞过

傲慢

番茄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华 发 新 闻 热 点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4-28 21: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